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泽州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解散泽州浦发村镇银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其他权利义务将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承接。
批复明确,接此批复文件后,泽州浦发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晋城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尽事宜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