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1月28日,东莞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近日收到陈照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照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同时,东莞证券表示,近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潘海标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信息显示,潘海标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分行外管科办事员,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历任东莞证券登记部经理,公司副总裁(期间曾兼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东莞证券表示,本次董事长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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