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要求,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共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产品定义,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三是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四是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此外,商业不动产REITs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告》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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