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朝阳监管分局发布《关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朝阳柳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朝阳银行收购朝阳柳城村镇银行,承接清产核资后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并设立朝阳银行合盛支行、朝阳银行富民支行、朝阳银行友谊支行。
批复要求,朝阳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督促朝阳柳城村镇银行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朝阳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上述支行筹建事宜,筹建工作完成后向朝阳金融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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