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岳品瑜 实习生 岳雯艳)11月25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
批复指出,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5.34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陕西省国际信托应确保发行对象符合信托行业股东资格要求。陕西金融监管局将按程序在后续变更注册资本审批时一并审核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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