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25日,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该行遵循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孰高原则,并持续开展产品风险等级动态评估工作。近期已调整部分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调整清单发现,此次共涉及87只产品,风险等级均有所上调:其中32只原“中低风险”产品调整为“中风险”,55只原“中风险”产品调整为“中高风险”。
建设银行提示,调整后部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可能存在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情况,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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