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10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
对于存量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整改,前述司局负责人指出,信托公司应对照《办法》要求,梳理存量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充分识别待整改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进度,锁定待整改业务规模并有序压降。金融监管总局将把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整改进展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督促各信托公司稳妥有序整改。对于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还需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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