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0月24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君弘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员工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服务;非本公司员工知晓基金产品信息、给予投资建议、进行客户沟通维护等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反映浙江君弘资管内控管理不完善,未能勤勉谨慎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兰俊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也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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