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10月22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晟瑞信基金”)个别原工作人员在从业期间,存在向他人销售非嘉晟瑞信基金代销的产品的情况,公司未能有效防范相关合规风险。
上述情形违反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嘉晟瑞信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兆翰在嘉晟瑞信基金从业期间,存在向他人销售非公司代销的产品的情况,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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