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2025年10月16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2020年10月,该行发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并刊发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兴业银行表示,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该行有权于本期债券第5年付息日,即2025年10月15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该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对赎回本期债券表示无异议。截至本公告日,该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本期债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