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10月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深圳前海鼎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运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基金投资层级不符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人员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此外,公司未妥善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杨东函、麦伟彪实际负责鼎运资本日常经营管理及投资运作等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相关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鼎运资本、杨东函、麦伟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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