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句在养老场景中反复出现的感慨,道尽了千万家庭面对失能老人的沉重负担。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持续加深,这一困境正从个体家庭问题逐渐演变为社会共性痛点。据了解,我国失能失智老年群体约有4500万人。这个数字背后是千万家庭面临的照护难题。在此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也称作“长护险”)为破解老年照护难题提供了可行路径。
10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长护险全面推广提速,无论是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政策性长护险还是商业长护险,都有相关支持政策出台。双轨并行的政策发力,正推动长护险从试点探索向系统推进跨越,为千万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注入保障信心。
政策性长护险,被称为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旨在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以减轻失能人员家庭护理费用负担。公开资料显示,自2016年正式试点至今,政策性长护险参保群众近1.9亿人,累计筹集资金过千亿元,支出超过850亿元。
在政策性长护险“保基本、兜底线”基础上,商业长护险可为失能人员提供更高水平、更广范围、更具个性化的护理保障,助力构建“基本+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格局。
步入老龄化社会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处于高速增长态势,很多失能失智老年人面临护理保障缺口,建立契合国民实际需求的长护险制度越发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推动政策性长护险和商业长护险发展的政策信号均持续释放。具体来说,国家医保局近期发布《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以下简称《长护服务目录》),明确了长护险基金支付的36项基本服务项目,涵盖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健康管理三大类,包括清洁护理、饮食照料、压疮预防、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具体内容,并对服务频次、技术规范作出细化规定。国家医保局表示,《长护服务目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长护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稳定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权益,更好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与政策性长护险的标准化推进相呼应,商业长护险领域也迎来针对性政策指引,为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划定了方向。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印发了《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全面开展人寿保险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业务,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将人寿保险给付金转换为护理费用支出。支持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被保险人退休后提供满期保障等。
自去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始加速推进长护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和落地。不过,政策性长护险的全面落地并非易事,可以说,从制度设计到实际落地,政策性长护险的全面推广仍需突破多重现实瓶颈。
业内普遍认为,行业不仅面临养老服务人才缺口,政策性长护险的筹资问题更需要重视。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当前,长护险服务供给能力严重短缺,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不足、职业化程度低、区域分布不均,且基层护理机构和社区居家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导致“有险无护”现象突出,服务可及性与质量难以保障。筹资方面,目前试点多依赖医保基金划转和个人账户划拨,尚未建立独立、多元、稳定且责任共担的筹资体系,长期可能加剧医保基金压力,尤其在人口老龄化加速背景下,基金平衡风险上升。此外,服务标准与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尽管《长护服务目录》已出台,但各地在失能评估标准、服务执行规范、费用结算方式等方面仍存在差异,跨区域衔接困难,监管能力滞后于业务扩张速度,易引发服务质量参差和基金滥用风险。
对于这些制约政策性长护险全面落地的核心难题,江瀚认为,政府应加快构建多层次筹资机制,在强化财政投入基础上,探索个人缴费、企业补充、公益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模式,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衔接,形成责任共担的可持续筹资框架。
在长护险扩面过程中,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指出,在产品创新层面,应拓展失智、中度失能等保障范围,开发“现金+服务”复合给付模式,结合健康管理提升产品吸引力。从服务生态构建角度来说,需要保险公司整合护理机构、医疗机构资源,打造“评估—服务—支付”闭环,通过数智化工具实现服务标准化与成本优化。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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