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茜琦)9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对4家共享充电宝服务企业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全国市场监管领域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共享充电宝租赁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首度“亮剑”。
此前,2025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针对多起消费者投诉的“归还难、乱收费”等问题,对4家企业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这些企业存在租赁服务与售后服务脱节问题:代理商负责柜机运营,品牌方仅提供线上租赁,导致消费者常因柜机满位、设备故障无法归还,却仍被持续计费,甚至归还后扣费不止 。同时,企业客服多为AI自动回复,消费者退费等诉求难以解决,且计费规则等信息公示不透明,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与知情权 。
目前,4家企业已积极整改,加入《北京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承诺建立暂停计费机制——因柜满等原因无法归还的,核实后可暂停计费;因设备问题等导致无法归还的,可免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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