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9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交强险费率;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商业车险、责任险、意外险条款费率;虚列服务费、广告费套取费用,被罚款48万元。时任该公司车险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张世伟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该公司非车险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唐露晖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宋宁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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