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26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安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该行收购广安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承接广安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四川金融监管局指出,恒丰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广安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应在上述分支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该局提出开业申请。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