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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8-19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媛)8月19日,长城证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表示,公司股票于8月15日、8月18日、8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长城证券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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