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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上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投资入股、参股商业健康保险公司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秀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8-06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8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到,深化多方政策支持。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可按制度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用足用好职工工资总额5%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上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投资入股、参股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培育健康保险市场。支持浦东新区创新药综合改革,通过优化筹资等方式,鼓励保险公司推出覆盖创新药械责任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加大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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