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8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到,延伸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深化保险机构与健康产业链、生物医药行业企业主体的合作互动,发挥医疗费用审核的专业优势,参与医疗行为规范,探索保险机构与药企形成集体采购药价谈判、新药上市沟通、按疗效付费、分期支付等机制,提升创新药械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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