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7月24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该行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行发行不超过4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本工具的议案。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银行于2025年7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5年7月24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前5年票面利率为1.97%,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中国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