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7月21日,国泰海通关于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公告。
公告内容指出,自2025年8月22日的日终清算后起,国泰海通将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京沪深分公司、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原海通证券在上述单位的客户与业务数据、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结算交收路径、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迁移至国泰海通(以下简称“法人切换”),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
国泰海通还提到,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除本公告所述相关受影响的业务或内容外,如有其他业务或通知方式等发生变更,或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时间因客观因素等发生变更,国泰海通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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