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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取、扩大范围,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试点升级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7-15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7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优化提取措施、扩大试点范围,以更精准的政策举措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更好满足缴存人租赁住房消费需求。

据了解,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北京公积金中心于2025年1月20日创新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获得了缴存人、住房出租机构的热切关注与广泛认可。试点5个多月来,累计受理申请488笔,提取公积金近550万元,其中青年人占比达九成;同时引导企业共担社会责任,提供优惠措施,平均每个缴存人折合减少租房支出近2000元/年。业务依托公积金系统联通租赁企业平台,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公租房、保租房和商品房3类房源全部达成“一次申请,自动校验,按时到账,一站办结”,既为租赁企业带来品牌效应、提升租金收缴率,又通过“数据互联、备案可办”规范了住房租赁市场。

此次《通知》明确的新政升级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优化提取措施。一方面,划转房租频率增加“按季直付”。对于租金支付周期为季付的,北京公积金中心按季划转可提取的公积金至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当季房租。另一方面,扩展业务申请时间。凡房屋租赁合同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缴存人,均可申请“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存量合同办理。

二是扩大试点范围。试点住房出租机构由3家增加至4家(新增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其中,2家商品房租赁住房合作单位的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增加至3个。试点扩面面向全市住房出租机构开放,凡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住房出租机构,均可与北京公积金中心沟通对接,待符合系统对接标准和业务规范要求后,可开展试点工作。

新政实施后,将有效解决季付合同、存量租房无法办直付的问题,并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从公积金端切实提升缴存人租金支付能力。

《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起试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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