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此次复制推广的77条试点措施,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风险防控等7个方面。其中,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动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应用、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34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推进电子支付跨境应用、鼓励采信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结果、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开放、提升政府采购平台数字化水平等4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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