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6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公司治理报告不真实,董事尽职报告存在不实声明,薪酬管理报告不真实,高管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履行职责,违规将投资资产用于担保或提供贷款,违规通过关联交易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对天安人寿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刘征、周猎人、胡春岚、姜凯、孟宪利、陈祥义、张连庆、李磊、解彤、唐宁、陈玉龙、朱翼炜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对王伟、吉喆、张璐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对陈玉龙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对崔勇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对唐宁、赵晓强、刘勇、陈颀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总局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