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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拟要求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胡永新 网编:孟凡霞 2025-05-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5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对私募产品信息进行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诋毁其他产品、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或销售机构;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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