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险频道

金融监管总局:万能险的保险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秀梅 网编:孟凡霞 2025-04-25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4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万能险的保险期限不得低于五年。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设定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保单持续奖励等产品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保单持续奖励发放时点不得早于第五个保单年度末。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