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朝力 刘曼华)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5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68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363元,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333元,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420元,增长2.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5%;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98元,增长1.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5%;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595元,增长2.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0.8%;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17元,增长9.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4%;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044元,增长10.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6%;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823元,增长13.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7%;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48元,增长3.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36元,增长9.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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