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酒业频道

一审被判赔偿代工厂3.5亿 重庆啤酒表示将提起上诉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一博 冯若男 网编:郭缤璐 2025-03-16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刘一博 冯若男)3月15日,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啤酒”)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公司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嘉威”)的合同纠纷已作出一审判决,重庆啤酒败诉,需向重庆嘉威赔偿3.53亿元。

对本案的关键纠纷点即包销协议问题,重庆啤酒表示,包销协议严重牺牲了重啤的利益,极不合理。对于嘉威试图超越协议框架范围,攫取更多不当利益的行为,重啤绝不认可。此外,重庆啤酒还表明将提起上诉,并重新审视与嘉威的合作。

另外,对于“山城”啤酒,嘉威也有着自身的表达。有报道称:嘉威拥有“山城”商标的永久使用权,认为重啤封杀、雪藏本土品牌。对此重啤认为:这一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山城”品牌是由重啤自1958年成立以来就打造并拥有的自主品牌。重啤对“山城”品牌拥有无可置疑的完整所有权。根据以上重啤与嘉威合作的历史背景、双方所有合作协议的明确约定以及执行情况,嘉威使用“山城”品牌,仅限于根据重啤的指令生产“山城啤酒”,生产后又只能由重啤包销,其不可以自行销售。

重庆啤酒方面还表示,嘉威作为一家高度依赖包销协议存续的工厂,没有自有品牌、无需拓展市场、无需投入核心技术研发、且在协议下不能对外销售啤酒产品的啤酒代工厂,在无需承担市场风险的情况下,长期锁定超额利润。在协议签订后截至2023年的15年里,嘉威累计获净利超20亿元,在2023年诉讼期间,嘉威净利润近2亿元,净利润率甚至高达35%,这一水平不仅远超行业合理区间,更是重啤的近两倍。但嘉威“得陇望蜀”,不断诉讼施压,试图进一步攫取更多利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嘉威通过各种渠道,刻意营造“民企代表”、“被欺压的弱者”、“民族品牌捍卫者”等形象,歪曲其与重啤的合作起源、演变及履行情况,混淆事实,误导社会舆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