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3月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为做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支持科创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改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制定了《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
在总体目标方面,《工作方案》提出,持续强化政策引领、信贷支持、产业孵化、产品创新等发展助推作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保险保障、专业处置等风险分担和缓释作用。切实做好服务优化、人才培养、上下联动等基础保障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金额合理增长,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更好满足知识产权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方案》,到2027年,试点地区基本建成服务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畅通、体制机制完备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结合各地实际构建各具创新特色、运行良好高效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总体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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