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科技频道

全国人大代表田轩:推动金融法立法融入金融伦理理念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四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5-03-04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提交了关于提升金融伦理治理水平,推动“金融为民,科技向善”的建议。

田轩指出,对标金融强国目标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使命,我国金融学科教育体系在金融伦理治理方面存在短板,如金融法律与金融伦理融合不足、金融伦理教育体系不完善、金融伦理与科技伦理融合治理程度不够等。

为此,田轩提出建议,其中包括完善金融立法,推动金融法立法融入金融伦理理念,设立金融伦理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多领域代表参与立法讨论。修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明确金融机构伦理责任,加快新兴金融业态立法,同步考虑法律规范和伦理约束。

同时要加强顶层设计,凝聚金融伦理文教合力,由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编制《中国金融伦理建设行动方案》,统一指导金融伦理文教体系建设。组建金融伦理专门教育委员会,制定金融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具体行动方案。

强化金融伦理教育普及。在高等职业教育及本科阶段,将金融伦理列为大思政必修课,结合金融学科课程与实践案例,加强金融德育教育,推动金融德育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提高金融伦理教育在教师教学考核中的权重,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将金融伦理教学融入专业课程。

此外可加快金融伦理通识教材编制,由国内一流高校牵头,围绕宏观文化、中观组织、微观个人层面,结合金融重点领域,编制中国特色金融伦理通识教材。提升金融伦理研究在高校金融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引导教师关注重大伦理选题。

加强金融伦理人才考核与文化建设。在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人才认证中嵌入金融伦理考核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设置伦理岗位,开展负责任的金融创新。建立金融伦理终身学习平台及跟踪评估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职业晋升、资质认证挂钩。强化金融机构内部伦理文化建设,建立举报机制,奖惩分明。

以及推动金融伦理与科技伦理融合。加强金融、科技、金融科技领域在政策、标准、产品审核等方面的配合,吸纳互联网企业意见,共同探索金融科技伦理规范制定。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中,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公平性等伦理问题,防范金融伦理风险。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