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3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更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1809421.15元,并处罚款8808366.15元,合计罚没金额达到1061.7万元。其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
时任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某国,因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57万元;时任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峰,因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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