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月27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任职单位政治生态和金融生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友经营活动牟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申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高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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