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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保险公司获得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资格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秀梅 网编:孟凡霞 2025-02-07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表示,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试点投资黄金范围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试点参与主体共十家,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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