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上市公司频道

拟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联创光电收监管工作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马换换 网编:公司研究新闻中心 2024-08-05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8月5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联创光电(600363)收到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就联创光电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据了解,8月5日晚间,联创光电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3.568亿元收购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8%股权,拟以现金1.338亿元收购共青城智诺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联创超导3%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联创超导持股比例将由40%提升至51%,并成为控股股东。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