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6月25日晚间,ST元成(603388)披露公告称,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公告,ST元成于2024年6月2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祝昌人作为ST元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嘉投资”)未及时告知ST元成并披露持股变动信息和停止交易,同时,祝昌人和北嘉投资未及时披露北嘉投资将持有的元成股份股权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事项且存在被动减持未及时披露情形。
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祝昌人和北嘉投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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