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6月11日晚间,ST交昂(600530)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拟向上交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据了解,公司2022年度被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交昂表示,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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