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6月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发现杭州诺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泽私募”)存在对部分产品统一调配、混同运作情形;部分产品的收益不与投资项目的资产、收益、风险等情况挂钩;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违反多项规定。
此外,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杜毅未能充分履行其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诺泽私募及杜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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