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5月28日晚间,ST起步(603557)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4年1月31日,ST起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净利润-3.1亿元至-4.6亿元。2024年4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净利润为-6.6亿元左右。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ST起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陈丽红、总经理孙兵、财务总监饶聪美、董事会秘书张盛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起步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起步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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