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西藏珠峰(600338)公告中出现的多处低级文字错误引来了监管关注。4月25日晚间,上交所对西藏珠峰及董秘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西藏珠峰于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建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由于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文字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在拷贝PDF文件后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与证监局发出的监管文书不符。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公司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造成较大影响。
西藏珠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此,上交所决定对西藏珠峰及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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