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4月16日晚间,普利制药(30063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海南证监局表示,其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普利制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