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4月14日,万科A在接受调研时表示,税务机关对烟台万科进行稽查,万科不存在拒不交账的情况,税务机关和烟台万科交换了初步的稽查意见,目前税务机关没有认定烟台万科有偷逃税款之主观故意。
万科方面表示,合作项目中不存在所谓万科管理团队私人利益,不存在通过跟投制度向高管输送利益的行为。万科从2014年开始推行项目跟投计划,根据已有的制度,万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项目跟投,更不可能借此从合作项目中获取任何个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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