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4月12日晚间,北交所就修订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新增成交量退市指标,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被强制退市。明确财务类指标全部交叉适用,即公司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触及相关财务类指标任一情形的,将被强制退市。
为出清大额造假、连续多年造假公司,新增规定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任一年度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超过该年度披露的相应科目金额的30%,或主要财务指标连续2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3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相应科目合计金额的20%,或主要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将予以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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