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4月10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方面提出,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推广可持续投资理念,吸引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绿色金融特色分支机构,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金融机构采纳或签署以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等为主题的国际原则或倡议。在交易账户设立、交易、登记、清算、结算、资金汇兑和跨境汇入汇出等环节,为境外投资者配置境内绿色金融资产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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