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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贷款工具添新 专项利好科创企业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网编:王巍 2024-04-07

央行“剧透”数次的新工具终于落地。4月7日,央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央行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北京商报

5000亿元低息再贷款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4年第一季度例会指出,适当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

4月7日,央行公布了此项货币政策工具的更多细节。具体来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据介绍,新工具是落实国常会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的又一举措,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从用途上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杨畅认为,这项再贷款利率相较于1年期LPR最新报价3.45%有明显降低,说明了货币政策引导结构优化的导向,表明了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充分支持,以及加快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政策意图。

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

近年来,央行为了精准滴灌实体经济,设立了一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根据央行公布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情况表显示,央行设有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有17项,其中,长期工具3项,分别是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

阶段性工具14项,存续的有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抵押补充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Ⅱ)、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7项已经到期退出。

央行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根据央行此前披露的信息,存量资金继续发挥作用。2023年末,两个工具余额分别为2556亿元、1567亿元。

从规模上看,截至2023年末,我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达7.5万亿元。其中,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6562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约1.7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554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增加普惠小微贷款3.3万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余额分别为5410亿元、2748亿元;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余额为18亿元。

“这是央行调整优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服务的有力措施。”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新工具的发放对象、利率、期限等与原有的两个专项再贷款一致;新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成本较低的稳定资金,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

“先贷后借”将放大杠杆效应

央行公告显示,这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央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结构性工具优点较多,具有定向直达、激励相容等特点,有助于畅通政策传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特定领域支持。

“央行给予金融机构低成本资金,有助于激励金融机构放贷意愿,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周茂华指出,“先贷后借”,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会产生一定杠杆放大效应,撬动商业资金的进入。这也拓展了总量货币政策空间,提升了政策实施质效。

董希淼亦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按照“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是将市场化原则与政策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服务科技创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的积极性。

对于本次再贷款发放对象未纳入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及农商银行等中小银行,董希淼建议,下一步应对再贷款政策进行优化,将优质的中小银行作为发放对象,以更好地支持中小银行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保持更加稳健发展。

而展望后续,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预计,中国人民银行将着力加强对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和“三大工程”等领域的支持,推动经济发展动能转变,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并积极配合房地产风险化解、地方政府化债,坚持“有立有破”。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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