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4月7日,来自高检网信息,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原总经理顾建纲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建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建纲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利用担任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公司上市、资金募集、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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