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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卢扬,程靓 网编:要闻新闻中心 2024-04-02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程靓)4月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相关政府部门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市更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与会代表提出9件涉及城市更新工作的议案,主席团审议决定列入监督工作计划,与执法检查工作统筹推进。

根据《城市更新条例》的立法思路、主要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执法检查将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包括《城市更新条例》规定的城市更新导则、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建筑用途转换和土地用途兼容具体规则、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及先租后让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具体办法等五项配套文件,以及本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三年工作方案明确的改革创新政策的制定、备案情况,可能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

二是主要制度的宣贯和落实情况。包括《城市更新条例》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实施主体责任、实施要求和程序、保障和监管措施等主要制度的宣贯情况;《城市更新条例》规定的不同类别城市更新项目的具体实施要求,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招标设计、行政许可或备案等实施程序,建筑规模管控、建筑用途转换和土地用途兼容、国有建设用地配置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是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等五类12项城市更新内容的依法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此外,本次执法检查拟采取开展市区人大联动、督促政府部门双自查、运用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各区人大机制、统分结合组织专题调研、开展专题培训、落实代表意见反馈单机制六种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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