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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只理财产品遭遇“巨额赎回” 是何原因?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颜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02-22

成立不足一个月,这只理财产品却遭“巨额赎回”。2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徽银理财旗下的一只理财产品于近日触发“巨额赎回”,该只产品属于低风险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共有A、B、C、D四种份额类型,近七日年化收益率维持在2.4%左右。

除徽银理财外,2024年开年以来,建信理财、中银理财亦有多只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类型多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在分析人士看来,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与产品总规模、投资者结构及赎回量有关,整体来看,此番“巨额赎回”主要是受过年等因素扰动影响,预计“巨额赎回”情况延续的可能性较小。

图片来源:壹图网

这只产品触发“巨额赎回”

这只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2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徽银理财旗下的一只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于近日触发巨额赎回,该产品名为“徽银理财徽安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3号”,因待确认的净赎回申请合计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触发巨额赎回。

根据产品说明书关于“巨额赎回”条款的有关约定,徽银理财决定对2月20日受理的赎回申请进行部分确认,确认份额为受理的赎回申请份额的99.91%。

据悉,“徽银理财徽安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3号”于1月30日成立,属于低风险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显示,该只产品共有A、B、C、D四种份额类型,初始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无募集规模下限要求。而根据产品成立公告,成立当日该产品实际募集规模仅为2238.73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登录徽商银行App查询发现,目前“徽银理财徽安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3号”在售的份额有B、D两种,起购金额均为0.01元,于2月1日七日年化收益率超3%后呈现波动下滑态势,近七日年化收益率分别为2.499%和2.393%。

对于“徽银理财徽安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3号”触发巨额赎回的原因,徽商银行客服人员表示,每只理财产品都有可能触发巨额赎回,理财产品在前一个交易日,所有购买该产品的投资者累计赎回金额达到一定比例就会引发巨额赎回。但巨额赎回不具备延续性,可能是某一天、某几天赎回量比较大触发了巨额赎回条件。引发巨额赎回之后,客户可赎回部分份额,未能赎回的部分将根据客户当时的选择进行赎回,选择开放期内连续赎回的客户系统会自动提交未赎回部分,未选择连续赎回的客户,尚未赎回部分将退回理财持仓,需要客户手动发起赎回申请,直到产品全部赎回完毕。

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与产品总规模、投资者结构及赎回量有关。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认为,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一方面,可能与产品总规模较小有关,徽银理财该只理财产品成立时间较短,产品募集总规模较小,因此较为容易触发巨额赎回;另一方面,与投资者赎回量较大有关,春节节前客户账户资金变动大,赎回较为集中。此外,与产品持有人的结构也有一定关系,若理财产品持有人本身购买金额较大,一旦发起赎回就会影响产品流动性。

个人投资者如何应对

据了解,“巨额赎回”是指理财公司开放式理财产品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终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的赎回行为。

除徽银理财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24年开年以来,建信理财、中银理财亦有多只理财产品触发“巨额赎回”。这类遭“巨额赎回”的理财产品,类型多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且成立时间相对较短、实际募集规模有限。

例如,建信理财旗下发生“巨额赎回”的3只理财产品:“建信理财建信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第12期”“建信理财建信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第18期”“建信理财嘉鑫固收类按日(尊享版)开放式产品”均为低风险,成立时间为去年12月或今年1月。而中银理财触发“巨额赎回”的理财产品“中银理财-怡享天天6号”成立时间也在去年12月末。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理财产品“巨额赎回”属于正常现象,且有政策规范,投资者不必过于惊慌。周毅钦表示,“理财产品流动性新规”发布之后对于巨额赎回已经参考公募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规范,因此理财产品出现巨额赎回是较为正常的现象,投资者不必恐慌。对于理财公司而言,应根据理财公司流动性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合规操作。

据了解,2022年5月10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理财产品流动性新规”)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开放式理财产品发生巨额赎回的,理财公司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日终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暂停接受或延期办理。对该产品单个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可以按照其申请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理财公司在春节前后、季末、年末等节点发生巨额赎回的概率较高,在其他时间这种现象相对较少。”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表示,对理财公司而言,应加强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对投资者而言,注意分散投资,尽量挑选成立时间较长、稳定性较高、规模较大的理财产品。

周毅钦也认为,整体来看,当前理财市场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表现良好,巨额赎回情况主要是受过年等因素扰动影响,预计这一现象延续的可能性较小。投资者若不希望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出现巨额赎回的情况,建议尽量投资成立时间较长、规模体量较大、管理较为成熟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触发巨额赎回的可能性相对小,产品管理人应对相关流动性风险的经验也更加丰富。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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