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频道

校外培训新规|校外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赵博宇 网编:文旅新闻中心 2024-02-08

 北京商报(记者 赵博宇)2月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包括校外机构命名、教师队伍资格等二十条涉及校外培训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校外培训使用的材料,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其中实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应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校外培训应当安排在培训所在地中小学教学时间之外的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时长、时段等作出具体规定。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