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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了“保障法”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冉黎黎 网编:刘佳 2024-01-25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佳 冉黎黎)2024年1月25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主任孟繁华介绍,这部《条例》坚持以“鼓励创新、放权赋能、稳定预期”为主基调,它既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障法,也是北京科技创新的基本法。

孟繁华介绍,《条例》是一个以促进创新为基调的地方性法规,能敞开的口子应开尽开,没有设法律责任,没有罚则,主要是把这些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试点政策、成熟的经验做法,以法规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固化定型。

从法规先行创制功能看,《条例》引领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具有不少创新突破点。除了一些便利性、改善性的创新探索外,紧紧抓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关键问题,聚焦“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以及科技人员转化收益拿得不够、不方便、没有安全感等现实问题,“为更好支持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早日建成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起到积极的促进保障作用”。孟繁华说。

此外,对于《条例》的制定过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荣梅在会上介绍,首先,组建市级领导任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20多个市委市政府部门。市领导多次赴在京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开展专题调研,研究立法重点问题。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考虑到该项立法涉及面广、意义重大,为更广泛凝聚全社会共识,经报市委同意,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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