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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款制度可杜绝忽悠式增持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周科竞 网编:王巍 2024-01-08

*ST泛海控股股东忽悠式增持引发广泛关注,对于频频出现的忽悠式增持,可以用一招彻底解决,那就是采用预交款制度。凡是承诺增持的对象,需要以承诺增持最低金额将预交款交至交易所专用账户,如果在承诺期内承诺方未履行增持承诺,交易所有权将预交款购买股票从而强制性完成增持承诺。

忽悠式增持让投资者深恶痛绝,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作为一种增持承诺,强制约束性不强,目前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很好的办法来严厉惩处忽悠式增持。但预交款制度有可能让忽悠式增持彻底杜绝。

本栏所建议的预交款制度,是指在作出公告承诺后的指定时间内,按照承诺增持下限,将所需资金预交至由交易所开通的特定账户。并且,在每个月末,根据公司股价的最新情况,对预交款的金额进行重新计算,如果所需更多资金,则将差额资金及时补齐。

举例如下,比如某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计划用5亿—10亿元增持股份,那么就要在公告之日后的一段时间内,将最低金额5亿元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其后控股股东可以用这笔钱择机增持股票,也可以随时存入更多资金。

如此做法,能够让所有的增持承诺都最终履行。尤其对于拟增持方来说,只有在增持资金齐备的情况下,才敢发布增持承诺公告。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大股东忽悠式增持的可能。

另外,如果过了承诺期,控股股东没有增持到约定的最低金额,交易所有权在尽量减少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代替增持承诺方完成最低增持承诺,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增持承诺能够最终履约。

在预交款制度之下,对增持承诺方有了真金白银的要求,导致他们不敢再凭空画大饼,有多大能力就作出多大分量的承诺。可以预计的是,届时可能会引发控股股东大幅降低承诺增持的最低下限,这样也能让股民有更加明确和真实的预期。

本栏认为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还是应该尽可能采取定投的方式来完成,例如计划6个月的时间增持6000万股股票,那么就可以分摊到每个月增持1000万股,每天增持50万股,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免股价出现巨大的波动,控股股东也可以用相对平均的成本来获得股票,毕竟买的便宜点总不是坏事。

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目的看,无外乎有两点,一是为了支撑股价,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持股。从支撑股价的角度看,如果再配合上预交款制度,对于投资者信心的支撑将会更强;如果从获得更多股票的角度看,越是温和平均地买入股票,最终所支付的平均成本越低,这样也能让控股股东花更少的钱买入更多股票。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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