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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欢乐谷“10·27”事故|3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吴其芸 网编:文旅新闻中心 2024-01-08

北京商报(记者 吴其芸)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认定深圳欢乐谷“10•27”过山车碰撞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设备维护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特种设备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对12名责任人员和相关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3人,分别为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欢乐谷”)副总经理罗某某、设备部维修室经理刘某某,深圳市润昌游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昌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周某某;给予行政处罚人员5人,分别为深圳欢乐谷总经理岳某、设备部总监单某某、设备部技术室经理戴某某,润昌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某;对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锅检院”)、欢乐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谷文旅公司”)的4名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内部处理。

对深圳欢乐谷、润昌公司等2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责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深圳欢乐谷向其上级部门、单位做出书面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上级单位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国特检院、大连锅检院、欢乐谷文旅公司进行约谈。

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公职人员履职存在的问题,事故调查组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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